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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04 10:44:04   责任编辑:admin
因工作需要,尤溪县公安局拟开展2026年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7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2名)。
02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二)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在1990年2月至2008年2月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专业不限。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能够适应较高强度的警体技能训练,身高1.65米以上(男),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
(四)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主要亲属涉嫌犯罪尚未结案或正在服刑的,或者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的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曾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9.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者生活,难以进行有效考察的;
10.有明显纹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11.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03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6日。工作日8:20-12:00,15:00-17:30。报名原则上截止时间2026年3月6日17:30。如截止时间报名人数有空缺,可视情适当延期;
2.报名地点:尤溪县公安局政工室(尤溪县城关镇中心路10号二楼)联系电话:18459851226,联系人:陈女士。
3.报名须提交材料和要求:
①报名时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证明(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个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截图打印)、退伍军人证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
②报考人员需现场填写《尤溪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③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材料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后,通知其参加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三)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报名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意: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的身体状况必须适应剧烈运动,否则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2.笔试为基本知识测试,笔试满分成绩为100分。在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谈话方式进行,面试满分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按照笔试招考人数1:3的比例,面试人数不足的视情况下调比例。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
(四)体检与政审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按照规定予以政审。
(五)聘用体检、政审都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存在不予聘用的情形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体检和政治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半年内有效。若有人放弃聘用或辞职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未录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04
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工作职责:主要从事基层一线警务辅助工作。
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工资及福利待遇:试用期后,年收入不低于4.5万元(含“四险一金”、奖金等各项福利待遇的收入)。
05
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体能检测、面试和笔试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06
其他
本次未尽事宜由尤溪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